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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4 15:38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强化考试各环节规范,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以优异的考风考纪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现将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规范

各学院、全体监考(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重庆城科〔2021332号)、《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重庆城科发〔20212号)和《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重庆城科发〔2023118号)相关规定执行,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严肃处理考场违规违纪学生,维护考场正常秩序。

二、宣传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要把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作为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让教师充分认识到参与监考(考务)工作是其基本职责;引导教职工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教风推进学风、考风的转变。

()加强学生考前诚信教育

组织学生召开考前动员会,签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交由所在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期限至下一个学期开学后1个月)。把强化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学习《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学生遵守考试规则、尊重监考(考务)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的根本好转。

三、监督巡视

1.学校成立校级考风考纪工作领导组,通过线上视频回放、线下考场巡视的形式,组织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期末考试进行巡查和监督。

2.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任组员的院级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加大巡考力度,对本单位监考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巡查和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1)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督导。

2)制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3)在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题试卷保密、考场巡视、违纪处理等各个阶段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考前对学生“划重点”或泄露试题等现象,一旦发现将严肃追责。

4)将巡视安排表以及相应的《考试巡视记录表》(附件2)报教务处考务中心(二行205办公室)备查

四、强化问责

考试期间,学校和各教学单位两级巡查组通过现场巡视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巡视,严查考风考纪失范行为,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定和考试纪律。学校将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包括手机作弊、请人代考、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和违纪作弊行为。

2.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于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编排的座位就座。

3.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4.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一律作缺考处理。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场。交卷后考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6.考生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手机、书包、食品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否则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二)监考(考务)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1.开考前,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重点督促学生不要随身携带手机。

2.试卷泄密。领取试卷等环节未按规定程序执行,出现泄题,经查实的其他可以认定为试卷泄密行为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教师渎职。监考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调换他人代替监考的;或未按照要求履行监考职责,不按要求核查考生身份、监考时玩手机、造成考场管理松懈、有违考试公平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4.考生违纪处理流程:监考员一旦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立即终止其考试,并收缴试卷及违纪作弊材料。一名监考员继续监控考场,另一名监考员将考生、试卷(卡)、收缴的违纪作弊材料交给巡视人员或带往考场办公室由考务人员进行后续处理。

(三)学院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安排教师参加监考工作或监考人员比例未按要求配置,反馈后拒不调整的,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试卷泄密。送印等环节未按规定程序执行,出现泄题,经查实的其他可以认定为试卷泄密行为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希望全体教师要高度负责,关爱学生,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全体同学要珍爱自己,严格自律,诚信应考。

附件:

1.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巡视员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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