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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4 08:25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包含五年制(普本2020级、专升本2022级)、四年制(普本2021级、专升本2023级)及专科毕业学生。

二、审查依据

(一)执行计划:2025届毕业生对应年级的教学执行计划。

(二)管理规定:依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审查。

三、审查流程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生思想政治、学籍成绩、学籍变动及违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休学、复学、降级、转专业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按照毕业、授位审查标准审定每一名毕业生的预计毕业、授位结论,做好数据信息汇总工作,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学院应组织每一名毕业生对预计毕业、授位结论进行核对、签字确认,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和复审。同时做好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的打印盖章工作。

(三)学校审定

教务处对本科毕业生拟建议授予名单和拟不授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责任单位

备注

514日前

完成毕业班学生成绩登载工作(不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519-23

各学院完成第一轮毕业审查,问题汇总、反馈及解决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对专科复学、本科退役复学导致培养方案调整者,涉及学院应提出详细的毕业生资格认定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30日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载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63-66

1、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2、各学院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并完成第二轮毕业、授位资格审查工作(每一名毕业生核对签字材料存档备查)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学院要确保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毕业生审查结果,并签字确认。

66日前

开展往届毕业生结业换毕业、学位补授工作

各二级学院

注意查看学生毕业时间(结业后四年内可申请),超过时限不予处理

611日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议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并报送毕(结)业、授位名单

各二级学院

学院填报《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情况统计表》(附件1)

529-611

教务处制作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打印毕业生成绩单

教务处

618日前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最终授位名单

教务处

69-19

学院到学籍科领取并检查学历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 贴好学生照片后盖章(具体盖章安排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620

学院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学生本人签字领取

各二级学院

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签名表的存档工作。对于结业生,应做好返校考试等政策宣传工作,督促学生规定时间返校参加考试、换发证书。

教务处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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