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23级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本科生。
二、分流总体要求
(一)专业分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遵循学生志愿的同时,结合专业建设情况,有序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确保学生知情并做好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于录取当年招生计划公布的该专业大类所包含的各专业(附件1)。
三、分流工作安排
(一)3月3日前,各学院向学生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及相关专业要求。
(二)3月4日—3月9日,各学院做好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
(三)3月10日—3月14日,各学院按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开展专业分流并公示分流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
(四)3月18日前,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调整学生班级信息。
联系人:段正巧 胡铃 联系电话:49480155
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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