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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6 18:0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教学改革,体现学校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总体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既防止因为转专业带来新的不公平,又保证确有特长的学生能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四)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尚未办妥转专业手续前,应当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在校在籍的2024级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三、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成绩优秀,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学习成绩优秀的;

2.学生确有所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经严格审查后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3.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和体质状况,经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5.因创新创业确需要转专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本次转专业仅限2024级学生,原则上其他年级学生不得申请);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的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的专业,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收学生(包括专升本、高职对口本科学生);

4.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

5.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6.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7.无学籍或正在进行学籍处理的;

8.应予办理退学的;

9.超过转专业规定的时限的;

10.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职教师资的;

1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定方案

各学院结合本院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践资源等,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其内容应包括:学院(专业)接收的名额、转专业选拔条件、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等228日前将实施细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申请

即日起—33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

(三)转出学院审核

34日—35日,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出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如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应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考核,最后确定拟转出名单并公示。转出学院将符合转出资格的学生材料及《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转送至转入学院。

(四)转入学院考核

36日—311日,转入学院严格按照已备案的转专业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重点考核拟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通过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学生材料及《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

(五)学校审批

教务处审核汇总学院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对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学生转至新专业学习。

五、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二)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通知单》流程,并及时到转入专业学习。

(三)转入学院应加强对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转入学院依据培养方案对学生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原专业不能置换的课程可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转入专业已开设完毕且尚未修读的课程需补修。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毕业、学位授予等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加强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二)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教育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和职业规划,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

(三)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志趣和能力慎重选择,预判学业风险,谨慎报名,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四)请学生注意转专业各项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正巧 胡铃    联系电话:49480155

附件1: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接收转专业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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