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超过最长修读年限未能完成学业,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学生以及达到降级条件的学生学籍开展集中清理。现就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在读学生。
二、学籍清理类型
学分清理、学业警示、降级警示、退学警示和退学。
三、学籍清理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4月12日前将学分清理、学业警示、降级警示、退学警示工作处理完毕,退学处理于4月12日报相关材料。
四、学籍清理方法
(一)学业警示、降级警示、退学警示
请各二级学院学籍负责人,登录强智教务系统,在“学籍管理”—“学籍预警处理”—“预警处理结果”功能模块下,学年学期选择“2023-2024-2”,预警处理类别选择“2023-2024-2各类学籍警示”,按照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统计后,点击“查询”,点击“统计”,则累积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等于所设置条件的学生名单将自动生成,点击“打印”即可导出学生名单,请各二级学院分情况进行核查:
情况一:该生成绩清理后,不及格课程学分在15个学分以内的(含15个学分),由二级学院给予学业警示(见附件1);
情况二:该生成绩清理后,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15个学分并且小于25个学分的,由二级学院给予降级警示(见附件2);
情况三:该生成绩清理后,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25个学分并且小于50个学分的,由二级学院给予退学警示,如下学期学分差还大于或等于25个学分,将会受到降级处理(见附件3);
情况四:该生成绩清理后,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50个学分的,由二级学院下发退学通知书,学生可予以退学处理,如不愿退学者,可主动申请降级(见附件4)。
若发现某个学生学分差有问题,可登录强智教务系统客户端,在“成绩常规管理”---“计划成绩对应”—输入相应条件查询该生是否有计划外的课程,并及时进行学分认定处理。
(二)退学
学籍清理重点针对长期不在校学习、休学期满未复学、超过最长修读年限未能完成学业及各种未按要求进行学籍异动的情况。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针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以退学,具体操作如下:
1、各学院利用教务系统打印班级学生名册;
2、各位辅导员对本班学生进行核查,清点出长期不在校的学生;
3、针对长期不在校学生,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4、针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及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内容的,按学校规定,应按清退处理,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五、学籍清理程序
(一)学业警示、降级警示、退学警示处理程序
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本学期受到相应警示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下发警示文件(学业、降级、退学警示),并在“学籍预警处理”模块下,全选所有同学,点击“发送消息”,由系统自动发送消息给需要预警的同学。
(二)退学处理程序
对于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可申请主动退学,如不在校的学生,如学生和家长皆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该生辅导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附上情况说明,报各二级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出具“关于对XXX名同学学籍处理的报告”,写明处理意见,由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手写签字并盖学院公章,附上相关的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具体见附件五)。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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