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建筑管理学院2021级工程造价(高职)01班滕必汉同学,学号:2125510110,性别:男,该生自2023年9月未请假离校连续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多次催促后,仍未办理休学、退学等手续,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未请假离校连续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可予以退学的规定,现对滕必汉同学拟作退学处理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不再予以受理。
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退学处理立即生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3-49480155
电子邮件:cquccjwc@163.com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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