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教学改革,体现学校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创造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具有创新和实用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成绩优秀,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学习成绩优秀的;
(2)学生确有所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经严格审查后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3)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和体质状况,经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5)因创新创业确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本次转专业仅限2023级学生,原则上其他年级学生不得申请);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的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的专业,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收学生(包括专升本、高职对口本科学生);
(4)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
(5)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6)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7)无学籍或正在进行学籍处理的;
(8)应予办理退学的;
(9)超过转专业规定的时限的;
(10)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职教师资的;
(1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既防止因为转专业带来新的不公平,又保证确有特长的学生能充分发挥其专长;
2.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尚未办妥转专业手续前,应当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
三、转专业专业的时间和程序: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2024年3月4日12:00前(工作日时间内,逾期不再受理),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提出申请转入的专业和理由。
转出学院在2024年3月6日12:00前将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以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严格审查,由转出学院的教学秘书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材料送拟转入二级学院教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拟转入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相关条件及证明材料,接收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拟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经考核合格,确定接收名单,按规定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3月11日17:00前)送教务处。
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后,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于教学周第三周下发正式文件,学生方可转专业学习。
四、学籍管理
1.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即进行学籍异动,不再更改;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通知单》流程,并及时到转入专业学习;各学院负责人应加强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包括已修课程的课程认定,未修课程的补修,并及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毕业、学位授予等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
2、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不得擅自增加教学班。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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