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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周考试安排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4 22:16


学校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周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

场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1

2022年1月10日

09:30-11:30

大学英语(3)

2

2022年1月10日

15:30-17:30

大学英语一

3

2022年1月11日

09:30-11:30

基础英语(3)

4

2022年1月11日

15:30-17:30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B

经济数学一

基础英语一

二、考场安排

1.考场地点:主教学楼、五教学楼

2.考场办公室:

考场办公室一:主教206(负责主教一、二楼)

考场办公室二:主教210(负责主教三、四、五楼)

考场办公室三:五教105(负责五教)

:若当场考试考场只分布在主教一、二、三楼,则只设置考场办公室一。

三、英语考试听力播音

1.播音方式:所有考场均采用调频播音(调频频率:89MHz),考生自带有调频耳机参加考试。

2.听力播音时间:

大学英语(3):1月10日10:00       大学英语一:1月10日16:00

基础英语(3):1月11日10:00        基础英语一:1月11日16:00

四、考试信号

第一次铃声   09:10/15:10      考生入场

第二次铃声   09:30/15:30     考试开始

第三次铃声   10:00/16:00      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第四次铃声   11:30/17:30       考试结束


五、考试程序


时间点

工作概述

考生

监考教师

注意事项

09:00/15:00

监考领卷

1.领取试卷、考生签到表

2.在黑板上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

09:10/15:10 

第一次铃

考生入场

按座位号入座后将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摆在座位靠通道的上方

1.一名监考在教室门口检查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                                     2.另一名监考指导考生按座位号就坐

1.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不得参加考试

2.禁止携带手机、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09:20/15:20

宣读考场纪律

宣读《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考试纪律》(见考场情况记录表)

09:25/15:25

分发试卷

在试卷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将试卷分发到每位考生

2.指导考生签到再次逐一核对学生证件

09:30/15:30

第二次铃

考试开始

开始答题

提醒考生可以开始答题

考试全过程,监考一前一后监控考场

10:00/16:00

第三次铃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完成答题的考生可以交卷

1.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在《考场情况记录表》登记学生缺考信息    

11:30/17:30

第四次铃

考试结束

考生停止作答

收取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并核查无误,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其余部分

考试收尾

将试卷袋、草稿纸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考场办公室,待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试卷袋内应包含:试卷、答题纸、考场情况记录表、考生签到表




     六、考生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

(1)根据我校违纪处理规定,以下情形之一,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及时报告监考教师。

(3)因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须在课程考试前一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因病缓考必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附件1),由辅导员审查,报该生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后,在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一般不准因事缓考。缓考的课程必须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成绩按正考记载。缓考成绩不及格者,必须申请重修,不再给予补考机会。

(4)学生无故缺考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在学生成绩表上注明“缺考”,不能参加该课程补考,该门课程只能申请重修。

1.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2),自觉遵守考场规定和考试纪律。学校将继续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包括手机作弊、代考、夹带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

2.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在黑板上的编位就座,两证缺一不可。

证件遗失办理手续如下:


学生证遗失:二级学院开出在校证明并签字盖章(贴本人照片);
身份证遗失:完成学生证遗失手续后,到保卫处办理身份证遗失证明。



3.开考30分钟后,即上午10:00 / 下午16:00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一律作缺考处理。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场。交卷后,考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5.考生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等参加考试。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手机、书包、食品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否则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七、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请监考教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布置考场,做好监考准备工作。

2.请监考教师仔细阅读《监考教师规范》(附件3),按照规范上的时间和各项要求操作,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考场办公室。

3.考试全过程中,教室后门不得反锁,两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监控考场;考试过程中关闭通讯工具,切勿使用,否则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监考教师不得私下找人代替监考,不得私下调整监考教室和考场。确因故需要更换监考安排的,填写《监考更换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否则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于缺考考生的处理:监考教师于开考30分钟后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记录缺考考生姓名、学号信息。

6.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监考员一旦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立即终止其考试,并收缴试卷及违纪作弊材料。一名监考员继续监控考场,另一名监考员将考生、试卷、收缴的违纪作弊材料交给巡视人员或带往考场办公室。

八、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值班委员和考场巡视注意事项

 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值班委员和考场巡视请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考场巡视需认真阅读《考场巡视员职责》(附件5),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月含        联系电话:49841266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附件1: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附件2:考生须知

附件3:监考教师规范

附件4:监考更换申请表

附件5:考场巡视员职责

附件6:考场办公室人员安排表

附件7: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值班委员和考场巡视值班安排表

附件8: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周监考安排表

附件9: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周考试学生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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