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中心):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修订)》(校人发〔2023〕6号),结合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党的思想政治主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评聘范围
1.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基本条件且达到履职年限。
2.原则上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人员应为我校专职教师,辅导员也纳入教师系列进行申报。申报高级职务须符合北京市教委规定条件。
三、评聘条件
1.申报各职务系列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出版、结题)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
2.申报人所在部门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需求,2024年暂不受岗位指标限制。
3.职务评聘条件详细见《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修订)》。
四、相关事宜
1.申报各职务系列须完整承担我校各岗位任务一年及以上。
2.2023年及以前申报未通过人员,此次申报须有新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论文(著)1篇(部)以上、正式结题课题或项目1项以上。
3.2023年评审未通过高级职务人员论文鉴定原则上可以连续使用两年(含当年)。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5.由申报人所在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五、材料要求
依据《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修订)》,符合条件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员统一填写《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报名表》。
2.资格审核通过后,填《高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一式五份)。
3.专家鉴定意见表。参评副高级、正高级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需经3位校外同行、同级别以上专家进行鉴定。此表原则上应由鉴定专家手写,并加盖所在单位的人事或职改部门公章。鉴定人要从学术水平、科学价值及对学科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贡献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客观的评价(对合作的成果应主要鉴定被鉴定人完成的部分)。
4.代表作摘要。参评人需提交送专家鉴定的代表性成果的“摘要”或“说明”,每篇1000字左右。其中:论文、专著提交《代表作摘要》;教材、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提交《代表作说明》。属于合作项目要求明确本人具体完成的部分。代表作摘要/说明(A4纸正反面打印),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代表作摘要/说明》《专家鉴定意见表》统一装订在《申报表》内,参评中级职务只需提交代表作摘要或说明,可不做专家鉴定。
六、时间安排
1.具体见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申报人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请于8月31日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91316
电子邮箱: jiahuaxueyuan2021@163.com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