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职教师和各类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提高学历、学位进修的工作,经2015年第6次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提高学历学位进修的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职教师和各类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提高学历、学位进修的工作,经2015年第6次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提高学历学位进修的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