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4年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任职年限的要求:
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14年年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本学期期末,科研成果计算到2014年5月31日。
二、关于计算机水平的要求:
申报中级职务人员须参加教育技术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考试按京人发[2003]52号文件执行。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京人发[2000]111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考试按京人发 [2004]96号文件与京人发[2007]31号文件执行。
四、在职能部门任职的双肩挑教师申报教师职务应按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在本专业的系、部申报。
五、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见附件1)
六、教师职务评审程序(见附件2)
七、时间安排(见附件3)
八、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4)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程序;
附件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时间安排;
附件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
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请于6月30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请登陆下载并按要求打印。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评审条件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选条件暂不制定,以后再行补充。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2、取得《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3、外语成绩合格(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5、担任班主任或班级导师工作;6、试用期届满;7、近三年每年都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均达到称职以上;8、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需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获得本专业学位。博士并担任讲师2年以上,或硕士并担任讲师5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双学士学位)并担任讲师6年以上,或40岁以下学士且通过本学科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并担任讲师7年以上,或40岁以上学士并担任讲师8年以上;
其中,在职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以毕业证书上日期为任职日期起始。讲师任职期自到我院任职日期起始(集团和工商大学任职期视同)。
三、教学要求
1、专业系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基础课程以及2门本学科专业课程,基础部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课程;2、完成课时数达到学院工作量的要求;3、近3年(或近2年)来教学考评成绩平均分应达到90分(含)以上;或学院教学基本功比赛成绩优秀(2次进入前六名);或北京工商大学以上级别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4、1门院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或2项院级教改课题负责人;5、专职教师近3年(或近2年)教学督导听课成绩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
四、科研要求
作者单位要求注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其中,具备第二项条件的优先推荐。):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增刊除外);2、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主编本专业教材1部;3、参与编著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与编著本专业教材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撰写院级以上规划教材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4、主持或参与北京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按照学院或校本部科研立项程序办理了相应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5、主持或参与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2项;6、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得校本部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2项,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3项;7、在本学科学术研究中取得成果且经学科专家组评审合格。
中级(讲师)职务评审条件
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2、取得《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3、外语成绩合格(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4、现代教育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合格;5、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导师工作;6、试用期届满;7、任现职期间,每年都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均达到称职以上。
二、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
博士;或硕士担任助教2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3年以上,或学士并担任助教4年以上;
其中,在职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以毕业证书上日期为任职日期起始;助教任职期自到我院任职日期起始(集团和工商大学任职期视同)。
三、教学要求:
1、专业系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1门本学科基础课程以及1门本学科专业课程,基础部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课程;专职辅导员需参与讲授思政或就业指导课程;2、完成课时数达到学院工作量的要求;3、近3年(或2年)来教学考评成绩平均分应达到85分(含)以上;4、专职教师近3年(或近2年)教学督导听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
四、科研要求:
作者单位要求注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门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成员;2、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报刊、电子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3、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撰写部分1万字以上;4、1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组的成员,或为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科研项目课题组的成员;5、学院教学基本功比赛前6名;6、北京工商大学以上级别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表彰;7、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8、其他本学科学术研究中取得且经学科专家组评审合格的成果。
助教职务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助教资格,学院直接行文认定其助教职称。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硕士,或学士且担任本学科教师1年以上;3、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4、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5、担任班主任工作;6、试用期届满。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程序
系(部)所属参评人员,在本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报名参评者应填报学校统一发放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不提供);4、教育技术考试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5、科研情况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科研项目的立项书或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科研经费的资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的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成果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各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应从以下方面对申报者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1、申报者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2、审查教师系列申报者是否具备高等院校任教资格、外语合格成绩证书、教育技术考试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是否担任班主任或班级导师工作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3、审查申报者的学历(学位)、任现职期限、教学工作量及科研成果;4、审查申报者工作业绩及其他相关条件;5、审查其他证明申报者学术水平、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成果的材料。
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逐项登记在案,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中的相应部分,符合条件的即可推荐参评。对申报者教学、科研成果的审查结果,应当报学院主管的职能部门确认、签字。
三、推荐、上报。各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应进行投票、推荐。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考核组成员投票赞成,方为通过。上报时需提交申报者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考核组投票结果及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
四、资格复审。学院人事处对推荐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人事处有权对不符合参评条件或个人申报材料不真实者提出否决意见。经复审后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安排复审合格人员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对于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人事处于当日通知其本人及系(部)负责人。
附件3:
二○一四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时间安排
附件4: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
填表时间:
注:表内所填成果应为已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合格的项目,教学、科研成果审核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签名。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4年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任职年限的要求:
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14年年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本学期期末,科研成果计算到2014年5月31日。
二、关于计算机水平的要求:
申报中级职务人员须参加教育技术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考试按京人发[2003]52号文件执行。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京人发[2000]111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考试按京人发 [2004]96号文件与京人发[2007]31号文件执行。
四、在职能部门任职的双肩挑教师申报教师职务应按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在本专业的系、部申报。
五、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见附件1)
六、教师职务评审程序(见附件2)
七、时间安排(见附件3)
八、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4)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程序;
附件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时间安排;
附件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
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请于6月30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请登陆下载并按要求打印。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评审条件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选条件暂不制定,以后再行补充。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2、取得《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3、外语成绩合格(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5、担任班主任或班级导师工作;6、试用期届满;7、近三年每年都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均达到称职以上;8、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需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获得本专业学位。博士并担任讲师2年以上,或硕士并担任讲师5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双学士学位)并担任讲师6年以上,或40岁以下学士且通过本学科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并担任讲师7年以上,或40岁以上学士并担任讲师8年以上;
其中,在职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以毕业证书上日期为任职日期起始。讲师任职期自到我院任职日期起始(集团和工商大学任职期视同)。
三、教学要求
1、专业系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基础课程以及2门本学科专业课程,基础部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课程;2、完成课时数达到学院工作量的要求;3、近3年(或近2年)来教学考评成绩平均分应达到90分(含)以上;或学院教学基本功比赛成绩优秀(2次进入前六名);或北京工商大学以上级别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4、1门院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或2项院级教改课题负责人;5、专职教师近3年(或近2年)教学督导听课成绩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
四、科研要求
作者单位要求注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其中,具备第二项条件的优先推荐。):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增刊除外);2、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主编本专业教材1部;3、参与编著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与编著本专业教材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撰写院级以上规划教材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4、主持或参与北京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按照学院或校本部科研立项程序办理了相应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5、主持或参与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2项;6、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得校本部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2项,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3项;7、在本学科学术研究中取得成果且经学科专家组评审合格。
中级(讲师)职务评审条件
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2、取得《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3、外语成绩合格(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4、现代教育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合格;5、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导师工作;6、试用期届满;7、任现职期间,每年都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均达到称职以上。
二、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
博士;或硕士担任助教2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3年以上,或学士并担任助教4年以上;
其中,在职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以毕业证书上日期为任职日期起始;助教任职期自到我院任职日期起始(集团和工商大学任职期视同)。
三、教学要求:
1、专业系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1门本学科基础课程以及1门本学科专业课程,基础部的教师需完整讲授过2门本学科课程;专职辅导员需参与讲授思政或就业指导课程;2、完成课时数达到学院工作量的要求;3、近3年(或2年)来教学考评成绩平均分应达到85分(含)以上;4、专职教师近3年(或近2年)教学督导听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
四、科研要求:
作者单位要求注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门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成员;2、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报刊、电子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3、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撰写部分1万字以上;4、1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组的成员,或为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科研项目课题组的成员;5、学院教学基本功比赛前6名;6、北京工商大学以上级别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表彰;7、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8、其他本学科学术研究中取得且经学科专家组评审合格的成果。
助教职务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助教资格,学院直接行文认定其助教职称。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硕士,或学士且担任本学科教师1年以上;3、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4、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5、担任班主任工作;6、试用期届满。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程序
- 报名。
系(部)所属参评人员,在本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报名参评者应填报学校统一发放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者免考不提供);4、教育技术考试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5、科研情况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科研项目的立项书或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科研经费的资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的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成果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各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应从以下方面对申报者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1、申报者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2、审查教师系列申报者是否具备高等院校任教资格、外语合格成绩证书、教育技术考试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是否担任班主任或班级导师工作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3、审查申报者的学历(学位)、任现职期限、教学工作量及科研成果;4、审查申报者工作业绩及其他相关条件;5、审查其他证明申报者学术水平、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成果的材料。
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逐项登记在案,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中的相应部分,符合条件的即可推荐参评。对申报者教学、科研成果的审查结果,应当报学院主管的职能部门确认、签字。
三、推荐、上报。各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应进行投票、推荐。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考核组成员投票赞成,方为通过。上报时需提交申报者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考核组投票结果及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
四、资格复审。学院人事处对推荐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人事处有权对不符合参评条件或个人申报材料不真实者提出否决意见。经复审后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安排复审合格人员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对于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人事处于当日通知其本人及系(部)负责人。
附件3:
二○一四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时间安排
6月13日前 | 各系部成立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并将成员名单报人事处。 |
6月10日 至6月15日 | 各系部处室组织学习本实施办法,布置教师职务聘任有关事宜。申请人申请并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 |
6月16日 至6月20日 | 各系部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双肩挑等按照专业划归各系部): 1、申报人提交材料和申请表(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等须经教务处、科研处审核认定); 2、各系部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
6月23日 | 各系部将考核组考核评议意见、表决投票结果提交学院人事处,同时提交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人相关材料。 |
6月24日 至6月30日 | 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 |
7月1日 | 人事处安排通过审核的人员填写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另附通知,申请表另附); |
附件4: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资格申请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现 任 职 务 | 任职时间 | |||||||||||||||||||
申请教师职务 | ||||||||||||||||||||
学 历 教 育 | 大学 | 从 年至 年 毕业于 学校(学院) 专业 学位 | ||||||||||||||||||
硕士 研究生 | 从 年至 年 毕业于 学校(学院) 专业 学位 | |||||||||||||||||||
博士 研究生 | 从 年至 年 毕业于 学校(学院) 专业 学位 | |||||||||||||||||||
非学历教育情况 | 博士后 | 进站时间: 出站时间: 学校: 研究方向: | ||||||||||||||||||
申请理由: | ||||||||||||||||||||
任现职以来完成社会工作情况: 系部负责人签字: | ||||||||||||||||||||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负责人工作情况: 学生处负责人签字: | ||||||||||||||||||||
部门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任 现 职 以 来 完 成 教 学 工 作 情 况 | ||||||||||||||||||||
何年何月至 何年何月 | 讲授课程名称及其它教学任务 | 授课对象 | 学生 人数 | 周学 时数 | 总学 时数 | 标准班学时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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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 年主讲课程总学时数: 2 、近 年主讲课程年均学时数: 3、近 年教学工作量总标时数: 4、近 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标时数: 系、部教学秘书签字: 系、部负责人签字: | ||||||||||||||||||||
教务处意见: | ||||||||||||||||||||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译)著、教材、教学研究或 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的成果 | ||||||||||||||||||||
序号 | 题 目 | 何时在何刊物发表或出版 (刊名、出版单位、刊号、刊物年月卷页) | 本人排序 承担的部分 | |||||||||||||||||
| | |||||||||||||||||||
著作: 部;本人撰写: 万字;论文: 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 篇; 第一作者: 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 篇。 论文收录检索情况统计: | ||||||||||||||||||||
部门审核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目 录 | ||||||||||||||||||||
年 | 月 | 科研项目名称 | 本人承担任务 | 本人 排序 | 结题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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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项目数: 项; 累计到校经费: 万元 横向项目数: 项; 累计到校经费: 万元 总计到校经费: 万元 | ||||||||||||||||||||
部门审核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